法律问答

2018年1月,我向别人保证借款两个月,承担了无限期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现在找不到借款人,借款人在4月被起诉,我该怎么办?

2020-06-02 19:1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
  • 你好,担保期限过了没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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