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还在卤味店工作,第六天早晨的情况下老总发消息帮我叫我别去上班了,说老消费者反映我有时听不进去当地话。我说她叫我近几天试用期工资,他说大同这里试岗未过全是沒有薪水的,可我已经到了五天了,第六天早晨才告诉我的呀。我可以要到该归属于自身的薪水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6-02 23: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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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讨债5天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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