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朋友保证借款,期限是3个月,但是3个月后朋友还清的利息,本金还没还清,从借款到现在花了8个月。 担保人的身份现在还是担保人的身份,担保6个月的期限是怎样的呢

2020-06-03 06:3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你好,你依然在担保期内,如果超过还款期限后过6个月则解除担保,另外要看你们的担保有无约定担保期间。
  • 还款期后6个月为担保时效,过期你可不承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的话,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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