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省物业管理费标准准,普通住房标准,商业住房收费标准

2020-06-03 08:3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5元;   三级:每平方米10元;   四级:每平方米6元;   五级:每平方米4元;   
    (二)商场(商铺)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8元;   三级:每平方米11元;   四级:每平方米5元;   五级:每平方米
    2.5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综合服务收费的最高标准,物业管理公司须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凡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相对减低收费标准。   获得省以上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按省规定上浮幅度上浮。获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   工业区(厂房),各类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的,其成本利润率按不超10%核定,商场比写字楼收费标准提高幅度不宜超过50%。   住宅小区(楼宇)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其中多层建筑办公用房不宜超过100%;商业用房不宜超过200%;高层建筑办公、商业用房不宜超过50%。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协商确定后,报分管物价部门备案,并需领取《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和按规定进行收费年审。   上述收费标准已包括代收水电费、上门收垃圾、防盗门维护等专项服务。
  • 民事案件上诉费收取标准与民事一审案件受理费是一样的。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收取主要是依据是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院《关于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如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收取方式如下:
    1、上诉案件的受理费是上诉人如果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则向原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2、上诉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可向二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3、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撤诉处理;
    4、上诉案件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计算方式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一方提起上诉如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上诉,由上诉人在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当时不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可向二审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当时不交的,二审法院依法将上诉状发交原审法院的同时,应责成原审法院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七日内,仍然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时如已超过上诉期,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
    (4)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约的约定、合同终止时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余维修费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资料等的移交方法;
    (5)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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