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妈妈想把小孩户口迁移她娘家,但不迁在她户口下,是迁在一个上门女婿户口下。而且这上门女婿的老婆也是几年没回过家的了,请问这样合法吗?

离婚
2018-10-03 16:2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