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债不还五千元,电话也换了号码。 在外地,去找他很不方便,如果起诉的话,是他的户籍所在地还是我在的地方,去他的地方的话,费用能让他承担吗
-
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单独起诉担保人的情形: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先准备好起诉状,收集对方不还钱的证据,到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携带相关材料到借款纠纷发生地或借款交付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