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跑着九万高利贷,日期骚扰我父亲,借债的一万利息是一千,我都出来十几天了,我的家人真的还不了钱,我打电话回来的时候,我父亲无能为力,我该怎么办,我干了好几年才把他们

2020-06-03 10: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电话联系
  • 您好,您要有证据证明是胁迫所写的欠条,那欠条就是无效的,就可以不用还钱。胁迫签下的欠条是可撤销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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