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徐州,我弟弟现在在南京普口监狱偷窃,3年7个月,现在已经服刑2年7个月,因为执行了这个刑期,被报告减刑,我想问:1,监狱材料需要报告哪个单位,2,为什么和他的组报告人被减刑,他不同意,不像我们想排队,就像他没有机会在下一批减刑一样。

刑事辩护
2020-06-03 15:5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咨询监狱工作人员
  • 最近减刑审核比较严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