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我儿子已承继他祖父遗嘱公证的房地产,已产权过户。但他大伯姑妈已提起诉讼规定切分我儿子他姥姥的这份房子财产,他姥姥在于祖父身亡。大家该怎么解决?

公证
2020-06-03 21:4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正如前面所讲到的既然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重新订立遗嘱,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情况。
    如何确认这多份遗嘱的效力?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多份遗嘱如果处分的内容并不冲突并相互补充,则各自都有法律效力; 2 、如果内容存在冲突,那么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 )、公证遗嘱优先原则。
    即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 )、后遗嘱优先原则。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 公证遗嘱办理程序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予以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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