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借用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合同(事实上,分支机构负责人下属的项目是由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如果分支机构负责人依法申请债权人强制执行,但由于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债务应由公司从法律角度承担,公司的债务可以到期吗?债权人应提供什么材料和证据?

2020-06-04 06:4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 贷款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置。
  •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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