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在一家企业工作,至今已经有五年了,应聘进来时和普通员工一样有实习期,实习期满工资一点一点的往上加的,签订的劳动协议也没有像返聘人员那样拟定一口价的工资,今年竟然说我不能享受加薪待遇,请问老师我们的待遇(年假,工资晋级,)能否和在职员工一样享受?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法规?

2018-10-04 01:2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年休假。工作期限连续计算,包括实习期、试用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工资待遇每个行业都不一样的。 工资基本有这几样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具备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该一年的工作经历并不仅限定在现用人单位,也不限制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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