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求助,我的车是贷款车,那时用房子急用的钱抵押,我的利息也付了一万日元以上,现在支不起,抵押公司处理车,银行的钱一直还不起,不能过家,他这样处理后,车出事故对我负责吗? 抵押公司告知派出所汽车不见了是怎么回事?

2020-06-04 06:5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之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 银行贷款抵押指为担保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银行为抵押权人。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得转让或处分抵押财产。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银行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