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我买的房子,房主在我最后付房费的时候,把家具家电全部弄掉了。 我们签的合同没有详细的清单,但家具家电照相,我的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书也有照片。 我可以通知他吗

2020-06-04 08:1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土地买卖没签合同造成的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
    五、
    六、
    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民间借贷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但要注意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不动产抵押的,还要进行抵押登记。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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