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银行汇款记录和信息,没有拖欠债务,起诉法院能强制执行还款吗?

2020-06-04 09:51:22
律师解答共有9条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 携带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到借款纠纷地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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