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的朋友在工地上和别人打嘴角,我的朋友当场有两三个表兄弟来工地打那个人。 那时候,对方也一起打了几个我的朋友,对方第一次打,当天没有报警,第二天他们报警,一个鼻梁断了,我的朋友在派出所记录供词,这是严重的吗?我的朋友会被拘留吗?

2020-06-04 10:0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论谁先动手,打架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互殴不构成正当防卫,只有人身正在受到一定程度明显的暴力侵害,才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反抗的程度基本相当,不能超过制止对方侵害的范围、程度。
    本案如果 *** 是紧急情况下临时随机捡拾,可能认定防卫过当或对方存在过错。
  • 可能要拘留,请律师争取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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