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车卖给别人,签了一份二手转账协议,以支付转账后的款项,现在他一分钱都没付,我也没有转账,他还把车贷给别人,我该怎么办?我有一把备用钥匙,你能直接开回去吗?

2020-06-04 12:1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车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但是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买车人替抵押人偿还债务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如果不进行正规的程序,所有人找上来把车开走结果会很难搞,毕竟是法律认可的所有人,不登记是不能对他进行对抗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 追债的有效方式,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即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其次,应该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尽快提起诉讼,避免过了诉讼期间,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 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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