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刑事辩护律师,上年我包施工工地来做,施工工地早已竣工了,可人工费沒有取得,但老总跑了,如今都没有借条,可是工程项目有我的底单,上边有我已取走很多钱、还甚下要多少钱,借条底单上现有老总签名,老总是湖南省老总,像我这能提起诉讼或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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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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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跑路的,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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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来,以便及时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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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