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今年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签字,合同到期已经过了2个月了。 我一个月前提交了退休。 如果公司没有收到我的退休报告书和工作交接报告书,我能不能直接出来,而且进公司时首先想发一个月的工资,等于公司现在还欠我工资。 如果公司本月底不支付工资,或者不发工资,是否可以直接征求劳动仲裁处以罚款。

仲裁
2020-06-04 13:5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受理条件:
    1.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劳动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80号)办理机构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办 办理时限5日内审查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若该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金。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
    4、加强人力资源的约束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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