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商场工作,才去见习五天,随后转正交和665元保证金,她沒有帮我押金条,要我签订合同了,我在这做了3个月了,提前准备离职,他说满一年退保证金五百元,那165是新员工入职费,大半年退300,这是否算违反规定

其它
2020-06-04 14: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 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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