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两年多了,孩子一岁三个月,孩子大八个月的时候吵架离婚了,从那以后,我自己出去工作,他们家没让我回来,我想为孩子低头,现在正月也没让我回来,连电话都没有,我想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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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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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夫妻财产、债务、子女等等,起诉离婚,建议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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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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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