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的土地租给别人了,他们用来修建厂房,签的合同是租到耕地被政府占了为止,那被占了之后,赔偿是算他们的还是我们的啊?

2018-10-04 09: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占他人承包土地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强占他人承包土地,导致承包土地上青苗被毁,或者其他情形导致承包土地无法生产的,涉嫌破坏生产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选)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及路费、误工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因主张违约损失而诉诸法院的合理费用,并特别注明律师费、等等。具体数目可以由双方在违约后共同协议商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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