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工定做合同定做方:北京事能顺国际贸易中心 签定地点: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8号自然美大厦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 则: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承公平公正公开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定做物 ______加工费为 元/件,生产数量按双方议定的生产计划单执行,按批生产,批交批结。第二条:定做方免费提供全部生产所需材料(含胶水及工具),综合成本 贰拾 元/件.定作方材料成本与承方加工费无关。第三条:承揽方生产加工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按定做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及样品加工生产。(1、粘贴牢固,符合图纸,布面平整外观干净无胶。2、粘贴处无缝隙,不开胶,不靠色。)第四条:定做方提供全部散件、图纸及工艺流程,承揽方不得遗失,损坏或转借他人,该产品生产技术为定做方所有.承揽方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项目技术加工及销售所有加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否则定做方有权追究承揽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规格包装由定做方提供,费用由定做方承担第六条:定做物交付方式;首批产品由承揽方发送到定做方驻地,以后定做方按月上门回收。(400件以上)第七条:定作物检验方式;按本合同第三条标准批准,抽检10%,合格应达到80%以上。(注:首批合格率应达60%以上。)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产品验收合格后当即付款。第九条:合同签定时应交纳合同保证金 壹仟伍佰 元,第一批产品生产完成入库后,结算加工费的同时退还合同保证金(不计息)。合作成功后,从第二批起预付每下批50%的加工费,余款生产完成后结清。承揽方不信守合同或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时,合同保证金一率不退还。第十条:违约条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定做方未按期限提供生产所需材料及结算或承揽方未按质、按量、按期生产加工均属违约。(承揽方首批产品如一个月不能按时完成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公司客服人员)注:可以在合同期内提前交货。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定做方与承揽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它条款:自合同签之日起任何一方造成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保证金数额双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损失另行追究。第十三条:承揽方只需交纳合同定金,无需在向定作方交纳其它任何费用。第十四条:寄货回来的邮费由公司承担(注:从承揽方邮回公司需承揽方垫付邮资费,凭快递单子报销)第十五条:品种由承揽方自由选择。产品生产计划单取货日期 数量 交货日期 数量 年 月 日 100件 年 月 日 最低60件合格年生产总量 不确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 __月_______日止。 定做方:北京事能顺国际贸易中心 证件号:110108004426507电 话:010 52895273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8号自然美大厦 16层 承揽人:电  电 话: 地 址: 邮 编:100075 邮 编:

2018-10-04 10:1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
    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次序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违约方可以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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