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中介买了套二手房,所有费用都交完了,就差过户了,现在中介又说房贷没批下来,麻烦问下像这种情况是中介违约吗?现在该咋办?谢谢了

2018-10-04 11:2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过户费用,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
    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
    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
    5.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
    5.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所谓的违约,顾名思义即违反约定,具体地讲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违约的前提是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在约定之后一方违反约定的,才叫违约。如果您先前和房屋的出卖人就办理过户、交钥匙的时间明确进行了约定的,并且约定是在您付完首付后出卖人既跟您办理过户又交钥匙给您的,那么现在出卖人主张办理过户和交钥匙分开的才构成违约。
    如果之前根本没有约定的,那么不能算对方违约。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登记的产权人为权利人,所以从法律上讲只要出卖人将房子过户到买方名下之后,那么房子就算做是买方的财产了,至于何时交钥匙,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