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文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这个事件应该称为“国家税务总局47号事件”,将被载入史册。请有识之士分析一下,此事件的发展方向及最后结果,其中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银行
2018-10-04 11:5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