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公司更新了劳动合同的变更,特别是工作地点的变更,以前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后来,公司发现,公司希望用新的合同取消当前合同期间应该享有的一些个人待遇和福利,钻空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后续合同或条款的一部分是否可以在仲裁后失效?如果不是,如何处理?

仲裁
2020-06-05 10:2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2.《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
  •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 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能需要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的文字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如需改字,涂改之处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且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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