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对方无理,还先动手打人,在拉扯中对方造成轻伤一级,我方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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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肯定是犯法(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如果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会构成
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下列特殊情况:
一、如果双方邀约打架,是否先动手不影响定性;
二、如果一方无故殴打他人,另一方在符合
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还手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先动手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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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按照刑法应当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具体刑期还要看具体情节,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量刑意见细则,分别计算,如果充分利用从轻情节,可以判缓刑,所以,我建议你委托律师先到看守所会见一下当事人,了解更详细的对我们有利的情况,还要看他在里面是怎么与警察做的审讯笔录,在进入下一个阶段后,在查阅案卷,就能得出更详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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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能按约定付款,可通过法律渠道通过法院维权。 但把对方打伤,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即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还应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起码能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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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