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打架致人轻伤一级,但双方已和解并赔偿,是否可以构上不予立案的条件?

暴力伤害
2018-10-04 12: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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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 根据法律规定,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你可以带着这些证据到法院刑事庭立案,法院会根据行为人的情节对其处以刑事责任处罚,同时还要判决对方赔偿受害人因受伤所形成的经济损失。自诉案件在法院还可以调解,如果行为人赔偿态度积极,而且你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在获得赔偿后撤诉。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