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被乙击伤,引起了精神分裂。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期内,因为甲自身不小心而将腿摔骨裂,然后转诊医治,造成了巨额治疗费。我想问一下,乙除开担负甲在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外,是不是还担负骨裂所造成的有关花费?能否说下有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理论,这类间接性损害是否归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范畴?

2020-06-05 12: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你好,精神病人只对他自己认识到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形式责任,因为精神病人,有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有的是限制刑事责任人。所以要看精神病的严重程度
  • 精神病人只对他自己认识到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精神病人,有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有的是限制刑事责任人。所以要看他精神病的严重程度,如果是很严重的精神病的话,他是一点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轻微精神病,在犯罪时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的,仍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