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不合而离婚了。 有结婚证书孩子结婚一年多了。 彩礼需要返还吗? 我是女人

离婚
2020-06-05 13:3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男方无法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 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过的,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钱,若已经共同生活的,彩礼钱可以不退。具体视实际情况来分析。
  • 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情形不包括已经结婚登记并且领取了结婚证的情况,如果领证且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可以不予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