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龄18,骑无手续摩托车,没驾驶证,闯红灯撞我车上了,对方抢救无效死亡了,怎么赔偿

2018-10-04 13:4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同样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只要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不是故意找茬的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需要承担责任的。
  • 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可以先确定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车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有以下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肇事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并且,这种情况下,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应该由直接的肇事者进行赔偿。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比如为骗取保险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故意,也将不能予以理赔。
    所以,根据以上,车主闯红灯违章发生车祸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法定事由,一般来说,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限额内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
    双方承担赔偿后,再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
  •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