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分居一年,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可以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20-06-05 15:1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与丈夫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您和丈夫分居两年的话,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问题,请您咨询相关律师。
  • 你好,是否提出离婚,需要你个人做出决定。从法律上说,如果因为你们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你可以提出离婚的。
  •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只要感情破裂了,不论是否分居都可以离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如果无法和好,可以视为感情已经破裂而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