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所老房子,分家显然是我和哥哥的一半,但没有立证。 现在哥哥和我在争房子。 父亲也没关系,现在父亲还住在家里,谁也搬不动家。 父亲去世后,哥哥欠债,害怕人命。 所以,我在父亲活着的时候写证明书,清楚地写下房子是怎么分开的,按下票据,不知道它是否有用,并且这个笔记的格式该怎么写呢
-
1. 父母有绝对的权力支配自己的遗产,可以给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也可以不给任何一自己的亲人,无需与其他人商量。
2. 财产是老头50%,老伴50%,老头与老伴都只能把自己的50%
立遗嘱。
3.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一,立遗嘱的人神志清醒。二,立遗嘱的人不受人胁迫。代立遗嘱的话需要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要立遗嘱的人签名,公证一下是好的。
4.有
继承权的
继承者只能是狡辩立遗嘱的人神志不清醒或受人胁迫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5. 可以要生活费,精神上的是强求不来的。
-
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
这个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