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恶意借款,不履行偿还协议。 借款17万元,已经7万元(其中银行汇5万元,2万元现金,我入账时没有发票)。 因为还款协议中没有明确记载与借款有关的利息,所以我应该怎样维持权益,尽快还款呢?如果对方不承认还款协议的话,笔迹鉴定的可行性有多大呢? 我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呢

2020-06-05 16:1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利息按照约定,不超过36%且已经给付的也不违反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欠款数额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最新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可以咨询鉴定机构。鉴定并不能保证,100%的正确率
  • 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对方身份证、你借钱给他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