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交通事故发生了一周后,对方还要求去医院检查,我该怎么办,当时我们是私了的,给对方也拿钱了,但没有写收据,也去医院检查了,医生也说没有多大问题……

2018-10-04 14: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从原来的侵权责任变成了合同责任。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之债,赔偿义务人不履行协议上的赔偿约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必须按协议履行。
    在以下八种情况下,要报警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处理:
    机动车没有号牌,
    没有保险的
    没有检验合格标志,
    司机没有驾照,
    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必须报警,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的,
    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因此事故私了协议的签订必须不违反法律规定。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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