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了10年,现在由于工作单位的调整,从当地的分公司调动到别的城市的公司,交通问题不能解决。 为了交通不便和照顾家人,你不想违反合同吗? 如果我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工作,不得不辞职的话,能给我赔偿吗

2020-06-05 20:5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劳动法规中的被迫“辞职”,准确的讲,是被迫解除合同。因为辞职,按新华字典解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属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辞去所任职务,没有被迫之说。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其中属于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事先采用书面告知(不应使用“辞职”字眼,按新华字典解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或通知形式;属于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事先告知或通知。
  • 可以得到啊。
  • 可以得到 属于工伤 建议和单位协商 协商不成可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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