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7年3月到公司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交养老保险,工作至今。能要求公司赔偿以前未交的保险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5 21:58:50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不签劳动合同最多可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如果单位未交保险,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不签劳动合同最多可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如果单位未交保险,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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