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高速公路上做呢。 我至今没有过帐的打算。 当时拜访我也是自己的熟人,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到了年底,我去找他们算账,有人推了过来。 总之不计算。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6 05:40: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如果单位不但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解雇你,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处理。单位不执行劳动部门监察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需要你有证明劳动关系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 你可以先咨询下当地交警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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