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2016年1月6日出借盆友一万块钱,那时候她说用完过几天便会还给我,因此就沒有写借条和借条,之后他并沒有按那时候说的用完钱还给我,之后的時间,因为我跟他提起过规定他还款的事,可是每一次提到我家中必须钱,使他还款的情况下,他总是敷衍了事或是唐塞,但是到现在2年多了还没有还给我,我该怎么做??

2020-06-06 06:5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别人钱,债权人委托他人来收款,没有委托书也没有借条,可以拒绝还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你好!你有还款凭证或记录吗?
  • 你当初还他这个钱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现在就需要你提出证据证明你这个钱已经归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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