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熟人介绍了合同没有写什么时候告诉房东搬家,现在手续已经完成了,但房东没搬家,因为房价上涨了,要我付一些钱,但房地产卡是我的名字,我不想花更多的钱,如果我去法庭起诉呢?

2020-06-06 10:03: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怎么起诉?到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合同应当在各方经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时就进行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应当如此。建议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首先就要签署完整的书面协议,约定清楚所有必要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