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与我老公离婚。但是他反对。户口本、房产证、什么都再他那里。我想向法院起诉。离不了就打算分居。但关键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有一房屋为婚后购买。产权人是他的名字。我想问问假如我起诉失败没有离成。而我也离开家了。我怕他将我们的房子转到他子女名下。我想做财产公证。他不提供房产证的话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04 17: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财产公证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 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