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是2018年4月份诉讼离婚的,原因是结婚1年,感情不和,分居半年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诉讼开庭男方没来,法院未判离。现在已经过去1年半了,我们双方都没有联系,而且我也联系不上他,如果我现在选择再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
2020-06-06 10:5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只是说如果你们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可以认定你们感情破裂。
    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你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会判离婚。
  • 你好,分居后,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起诉离婚。但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属于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离婚。
  • 你好,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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