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后没有发出判决书,几个月后法院打来电话,据说案件已经到达执行室了。 我以书面形式说明我没有收到判决书。 经执行厅判明是用快件通知的。 但我没收过快件,你能上诉吗?

2020-06-06 12: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打电话至法院咨询案件情况。
  •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建议与法官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