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8月7日的工伤,还在手术后,现在已经三个月多了,还不好,还要三个月才能再做手术,拜托,我可以做工伤,残疾鉴定吗?

2020-06-06 14: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中,超出标准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那么,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由谁支付,从各地规定看,区别不同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 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提交初次鉴定的结论。
  • 认定工伤鉴定等级-----人社局工伤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