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现在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就把这房子卖了,卖了才告诉我们。 那我可以拒绝搬家吗? 我可以请房东赔偿半年的房租吗?。 谢谢你

2020-06-06 17:5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
    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 这里要取得租房人的同意的,按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被侵权的可以主张相应损失。
  •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房东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的话租房者可以以房东违约为由,要求房东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钱作为违约金,并给承租人足够的找房、搬家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