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离婚调解,可是如今男性不许我接小孩,我能提起诉讼他吗

离婚
2020-06-06 19: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在特定情形下,男方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是,这样的限制仅仅是针对男方而言,女方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再此限,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你的诉讼请求。

  •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