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后,我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孩子不是我现在的丈夫,孩子出生三年后,我们离家三年半,因为我丈夫让我看到孩子,各种威胁,所以我不在乎孩子,现在我回去离婚,孩子会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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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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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孩子两岁以下的情况下,一般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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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一般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情况,判给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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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