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cdf申请了小额贷款,但是他要我付300元利息,然后说可以赚钱,但是后来转账的事情突然改变了,说过了转账的过去1000元可以,我发现一定是到期的,但是我的300元是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他还是不回来,说等到9月5日,不知道他们是否构成欺诈?我该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0-06-06 19: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是银行根据贷款人的资信条件,对照审批大纲进行审批,如果贷款人本身的条件不足时,才会要求提供担保人的。
    1、担保人一般要求连带担保。也就是说,要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偿还本息。在房地产行情变动趋势未明的情况下,抵押品本身并非充分的还款保证。
    2、除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外,医生、教师或知名大型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正式员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也可以,但说到底要银行认可。
    3、从办理按揭到房产证办理完成这段时间是需要担保的,但担保一般是由开发商承担的,不会找个人担保的;房产证办理后就不需要任何担保的,直接抵押房产证就行了;办理按揭会要求提供一个本地户口的联系人的,但这不是担保,仅仅是一个联系人。
  • 把具体情况说清楚一些,如果不便于在网上说也可以到律所面谈,我在香河。
  • 您好,您有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保五险?单位辞退您有没有下达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合法,建议您来电详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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