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人在案发前与嫌疑人是认识的,去刑警队后,受害人还主动写了刑事谅解书。这会免于起诉吗?还是会判缓刑,还是更重?

刑事辩护
2018-10-04 22:0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谅解书主要意思就是受害人出于一些原因(钱已交回、初犯、数额不大等)而原谅了诈骗者。从情节上减轻罪行,让检察院、法院从轻处罚或不罚。主要是瞧你犯罪的情节,作用肯定是有的,而且不小,有了这个,检察院法院都有了从轻的依据。
    写了后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还在检察院批捕和公诉程序就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视情节做出不逮捕或不起诉的结论。
    如果是进入了审判程序,就交给法院,由法院视情节作出承认有罪但不刑事判罚,或缓刑等。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 免于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虽然前罪被免于起诉,但已经构成犯罪,因此应当和本罪数罪并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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