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0人 对方30 我方拿镐、把 对方拿刀 我方两重伤+4轻伤 对方无人受伤 情况是这样 带头找到2号-3号-4号-5号我是属于六号人物 我们被拘留37天一共抓获30人8人逮捕 我没批补 我被取保了 我找人了 我找到7号人物7号找了五六个朋友但是没动手 拿东西了 我想问一下 我现在属于 什么情况会被判么

刑事辩护
2018-10-04 23: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公民触犯了行政法里的内容或者违反交通规则比较严重,例如饮酒驾驶,这个时候要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叫行政拘留。还一种拘留是治安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比较严重的情况,又不触犯刑法,进行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内容,公安机关为了调查刑事案件,对有重大嫌疑,或者事实清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判刑,是刑罚,是犯罪人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内容,对犯罪人进行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刑罚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1]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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