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个人合伙,股权按334分,注册公司时只写一个人的,私下再签一份股权分配的协议,这样合适么,有弊端吗

股权
2018-10-05 01:3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这个问题其实属于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处理方法,很其实并不难处理。
    1、公司成立后股东是不能撤股的,只能转让股份,所以股东们对于撤股的处理办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二股东的提议也是不合法的,无论是谁的决策失误,都不能把责任推由股东一人承担,只能在清算的基础上按公司章程的约定(无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摊损失)
    3、二股东私转公司资产的,您是法定代表人,完全可以公司名义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当然,您得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4、您可召开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沟通后撤销现任的财务主管,虽外安排财务经理,有必要时,可利用您大股东的优势联合其他股东给二股东一定的压力(说难听了就是利用股权优势打击二股东的表决权,甚至修改公司章程)。
  •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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